2017年11月15日,受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委托,由重點實驗室主任李純厚研究員及其團隊組織編制的《廣東省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7~2020年),已由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發文實施。該規劃是為落實環保部等十部委印發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農業部印發的《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進一步明確廣東省“十三五”期間海洋環境保護的總體目標、重點工作任務,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以及中央《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總體部署而編制完成。
《規劃》全面總結了廣東省“十二五”期間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的主要成績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系統分析了當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新機遇,確立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陸海統籌、以海定陸,改革創新、強化監督,科技引領、夯實基礎,公眾參與、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明確了2017-2020年海洋生態保護主要目標,提出了“構建綠色海洋發展格局、強化海洋生物資源養護、改善海洋環境質量、提升海洋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和完善海洋生態保護管理機制”等5大重點任務及“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實施引智工程、加強合作交流和擴大宣傳教育”等5項保障措施,細化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任務清單及實施主體。
編制組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先后組織了多次調研和專題研討,《規劃》征求意見稿完成后,先后多次征求和采納了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有關處(室)意見,以及省直有關單位、沿海各市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的有關意見;2017年10月,《規劃》通過了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組織的專家組評審。《規劃》的頒布實施將對廣東省今后一個時期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具有重要指導意義。